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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安全生产考核问题分析

发布时间:2016-03-24 点击数:3740

原标题:当前安全生产考核问题分析


必须彻底改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机制

第215期

全国“两会”期间,有记者昨天在住建部的记者会上提问,近年来“楼倒倒”、“楼脆脆”事件时有发生,2015年中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442起,死亡554人,事故频发的原因是什么,住建部将采取哪些措施遏制事故发生?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回答:“对这个问题,我的心情和你是一样的,很痛心。另外,对于住建部没有抓好这项工作,也感到自责。”

痛心,是针对问题的严重性;自责,是一种责任的自究。的确,当前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确实不容乐观,问题很多。追究其原因,其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起着较为关键的作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这一关把不住,必然会给后续的安全生产管理埋下严重的隐患。所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上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不可忽视,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此,改革当前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很有必要,也迫在眉睫。

首先是考核与培训关系问题。我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前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按照现行的《行政许可法》规定考核与培训必须是独立的两块,即必须坚持考培分开的原则。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文件中也没有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设定提出具体要求,但是现在有些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混为一谈,我行我素,不但指定培训机构,而且直接或间接地把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放在这些培训年机构,使得参加考核人员不得不参加这些培训机构的培训,否则不得参加考核,或者不参加这些培训机构的培训就不知道考核的内容,要想考核合格是很难的。

所以,当前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混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与培训的行为是错误的。李克强总理在本届政府2015年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划定政府与市场、社会的权责边界。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与培训的界限将更加分明。

其次是考核内容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设置问题。当前许多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及考核管理办法设置是不合理的,没有根据考核对象及其管理要求实事求是和科学地制定。比如,最早的吊篮安装拆卸人员的考核,不少地方把吊篮操作人员也划归为吊篮拆装人员一类,称之为特种作业人员,实践证明这种划分是错误的,因为吊篮操作不是一个工种,而是其他工种人员使用吊篮工具进行相应的工种操作施工而已,曾经一篇《合力创建比民航更安全的吊篮操作管理新模式》的文章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后来才有了企业负责对吊篮使用人员培训的新说法及新要求,而非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除了吊篮操作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误区外,其他各类管理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也有不同程度上的管理误区。安全生产考核对象不同,其考核要求及内容也不尽相同,有简单的也有复杂的,不可能都是一样的。例如,塔机司机与施工升降机司机的要求区分很大,不能用同样或相近的考核内容来要求。

笔者认为,我们现行的施工升降机司机的考核要求是非理智的,很不科学。我们按照塔机司机的考核要求制定了施工升降机司机的所谓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操作技能的考核要求,如要求施工升降机司机要熟悉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基本知识、熟悉机械基本知识、熟悉施工升降机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常识和熟悉施工升降机常见故障的判断和处置方法等要求,其培训学时和考核要求几乎和塔机司机是一样的。有关部门还为此编辑了相应的培训教材。


(教材图片略)


看似这样做是非常重视施工升降机司机的培训和考核,要求很高、也很严格,但像这样的考核能否实施下去?实践证明,是根本行不通的!

为什么呢?我们可以从考核对象和考核要求进行分析就不难发现,制定这样的考核办法是多么的可笑或幼稚。

我们先来看一下施工升降机司机的要求。对于施工升降机司机来说,我们要求他们能够正确地按照施工升降机操作规程上下安全操作即可,没有更复杂的要求。至于施工升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应由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或专门维护保养人员来维护,施工升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不需要也不应该由施工升降机司机来维护。现在几乎没有一个施工现场使用一个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或专门维护保养人员专门来开施工升降机的,更为实际的是不少施工现场都是使用妇女来开施工升降机。这就是当前施工现场真实的现状。

施工安全问题

也就是说,学会开施工升降机不一定需要掌握现行的考核大纲和培训教材上所规定的那些内容。因为,施工升降机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上下电梯,原理基本上与我们现在高层住宅使用的电梯是一样的,过去高层住宅电梯配备了专门的电梯操作人员(或称司机),现在几乎没有专门的电梯操作人员了。如果施工电梯质量好的话完全可以不用设置施工电梯司机这一岗位,只不过这种电梯是在工地上使用,由于一些工地环境或施工电梯达不到要求,所以设置了施工升机司机这一岗位。现在,国外的施工电梯基本上都没有设专门的电梯操作工(或称司机),甚至连施工电梯的驾驶室也没有,而我国还在纠缠于施工升降机司机的管理上,搞得越来越复杂。更可笑的是,如果国内施工现场要安装一部没有驾驶室的施工升降机,某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坚决不允许的,可见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僵化到何种程度!

谈到施工升降机司机的管理,使人们又不得不联想到物料提升机司机的管理,也是同样存在着僵化的管理,或者是幼稚的管理。像这类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问题还可举很多,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究竟要考核那些内容,至今也是不很清楚的,在这就不一一举例。

总之,我们在一些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上是落后的、僵化的,又是那么幼稚可笑的。我们把简单的考核考复杂化了,把考核搞复杂化后又难以实施,最终安全生产考核就变得琢磨不透,根本不能按照考核大纲或培训教材去实施,任人随意地解读,也给一些权力寻租者有机可乘。最终大家心知肚明,培训走过场、考核流于形式就不足为奇了。

再说考核与培训的方式吧。按理说,考核与培训截然是两个方面的工作,由于考核与培训的混淆,有主观上的混淆,也有客观上的混淆,他们认为培训老师就是考核官员,或考核官员就是老师,表现在培训与考核方面的任性。现在有的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眼里的考核部门与培训机构是不分的,有的甚至把安全生产考核人员(有的地方也称考评员)当作培训老师来要求,所以在这些考核人员或考评人员就把自己当作培训培训老师,即参与考核,也参与培训,有的地方认为取得不到考核人员或考评员资格就不能开展培训教学,使得考核人员或考评员资格也成为了一种变相的行政许可,形成了当前安全生产考核的怪现象。实际上,除少数考核要求外,多数安全生产考核的组织及组织参与人员,即考核人员或考评人员,他们可以不是培训老师,可以不了解培训的具体内容,他们只要按照考试或考核规则及判分要求,认真履行考务职责和考核纪律,实事求是判分或计分就可以了。所以,现在部分地区在考务安排上也存在僵化的思维,或者把考核当作培训去管理,造成了培训与考核不分的现象蔓延。

 

以上种种安全生产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感到痛心,在痛心的同时应该自责。所以,我们应当勇于正视当前安全生产考核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用改革、创新的工作思维彻底改变我国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机制,才能使我国安全生产管理迈向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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